《北极光》介绍
《北极光》本刊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,由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文联主管、主办,国内公开发行的优秀期刊。国内统一刊号:23-1114/I,国际标准刊号:1002-8137,邮发代号:14-157。自1989年创刊以来,以新观点、新方法、新材料为主题,坚持“期期精彩、篇篇可读”的办刊理念,内容详实、观点新颖、文章可读性强、信息量大,公认誉为具有业内影响力的杂志之一,并获中国优秀期刊奖。
本刊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办刊方向,坚持文艺“双百”方针,传播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,推动艺术精品创作,增进文化交流,为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服务。本刊将面向全国艺术界专业人士,以艺术传播、学术文化交流为办刊理念,以传播和弘扬中华传统文化艺术为使命,繁荣我国艺术文化事业,弘扬中华民族精神,集民族性、艺术性、学术性于一身,为广大专业艺术人士提供一个学术交流、自我展示的平台。
主办单位: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文联
出版周期:月刊
ISSN:1002-8137
CN:23-1114/I
出版地:黑龙江省
语种:中文
开本:大16开
邮发代号:14-157
创刊时间:1989
栏目设置
文学评论 社会文化 语言研究 艺术论坛 民俗民艺 创作与鉴赏 书画鉴藏 戏剧与影视 哲文综述 校园视点 知识纵横等栏目
征稿要求
投稿邮件标题格式:《北极光》+作者姓名+联系方式+投稿
1、来稿要求论点明确、数据可靠、逻辑严密、文字精炼。
2、论文中附带的图和表,应该按顺序分别编号并注明图和表的标题。注释或说明语等文字字号应与图表相适应,表一律用三线表。
3、文中量和单位的使用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最新标准。外文字符必须分清大、小写,正、斜体,黑、白体,上下角标应区别明显。
4、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采用顺序编码制,请按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编号。所引文献必须是作者直接阅读参考过的、最主要的、公开出版文献。未公开发表的、且很有必要引用的,请采用脚注方式标明。
5、稿件内容应符合刊物的专业与学术领域,需具备科学性、可读性、创新性,论点明确、论据充分,语言表述准确。所有投稿论文作者文责自负,本刊保留适度编辑、修改的权利,稿件严禁抄袭。
6、来稿勿一稿多投,请作者自留备份稿,本部不退稿。
关键词:《北极光》